日前,根据原告广东金添动漫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东莞市两家食品企业其生产销售的被诉产品侵犯原告第2241340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两家被告企业生产销售的被诉产品包装使用的颜色、图案、文字、排列方式与原告具有一定影响的“奥特蛋”产品的装潢近似,容易引起相关公众误认为系原告的产品或与其产品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两家被告企业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2241340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和侵犯“奥特蛋”产品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赔偿广东金添动漫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合理维权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370000元。
(图:正版“奥特蛋”产品及被诉侵权产品对比)
奥特蛋产品是广东金添动漫股份有限公司的经典原创产品,上市以来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在市场上和消费者中已是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随着“奥特蛋”产品知名度的提高,个别不良厂商涉嫌侵犯广东金添动漫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产品在市场上屡有出现。针对这些涉嫌侵权的行为,广东金添动漫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采取相关措施,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图:截至2022年,金添动漫-历代奥特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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